• 國土資訊系統之內涵
  1. 定 義:
    國土資訊系統乃是結合全國各種具有空間分佈特性之地理資料,以分工合作方式達到資料共享與多目標應用之整合性分散式地理資訊系統。
  2. 目 的:
    1. 釐定各級政府單位應負責蒐集建檔資料類別、標準格式、資料品質及更新作業制度。
    2. 引用地裡資訊系統技術來整合分散在各級政府單位及公民營事業機構的空間地理資料,以提高資訊共享、減少重複調查建檔。
    3. 全面提昇各級政府單位或民營事業機構在其管轄區域內,對各項事物之規畫、管理、決策能力。
  3. 組成要素:
    1. 各級推動組織
    2. 各種標準制度
    3. 分散式地理資料庫
    4. 地理資訊系統相關軟硬體設備
    5. 各級使用維護單位及人員
    6. 各類學者專家
  4. 基本特性:
    1. 地理資料之整合  
      國土資訊系統將政府所掌控的地理資料,作有系統地安排與整理,使不同來源、精度的資料易於整合。並透過共同的座標系統可以方便地將各種不同主題資料套疊,以作進一步分析之用。
    2. 多目標之使用
      不同的使用者,對資料有不同的使用觀點。同樣的人口資料,可以用來做學區之規畫,也能用來做選舉區之規畫。因此每一種資料均具有多目標的使用特性,大幅地提高資料的價值。
    3. 由資料之權責機關負責資料之正確性
      各種不同的地理資料,均有其負責收集、調查、整理與維護的主管機關,也只有主管該項資料的單位,對該項資料品質、精確度、完整性等最為瞭解。因此國土資訊系統採取分散式資料庫的方式,由各地理資料的主管單位以需求為導向,規畫各類資料搜集、調查之架構,做為資料庫設計基礎,進行數化並維護更新該項資料,才能保持資料的品質。當資料有變動之時,由主管機關予以更新之後,國土資訊系統的所有使用者均能享用最正確的資料,減少了資料的不一致性。
    4. 國土資訊系統是政府各單位發展空間決策支援系統的基礎
      許多空間決策,如垃圾場選址、公路選線、工業區區位規畫等,均可利用地理資訊系統的資料庫,再配合模式庫及專家系統之整合,自動產生方案及評估各種方案的優缺點,使決策的過程科學化及透明化。國土資訊系統所整合的龐大地理資料庫,將是未來各單位發展空間決策支援系統的基礎。

 
 
 

一、依據

依據行政院秘書處七十八年八月十五日台七十八經字第二二零二六號函就行政院經建會於七十七年九月陳報行政院之「國土資訊系統綱要計畫(草案)」核示:「本案核有需要原則同意。並請經建會立即協調內政部成立工作小組,推動本計畫」。

依據該綱要計畫中第六節 ---- 計畫之實施方面:「本綱要計畫係屬發展構想,為順利推動國土資訊系統之建立,宜即籌組國土資訊系統推動小組,進一步研訂發展計畫與實施方案確定具體工作項目、實施程序、分工執行單會、經費與來源及執行管考等,以成為政府施政計畫,組成各級推動組織全力施行之。」

該綱要計畫係屬兩年之工作計畫,依其發展構想,內政部應於兩年內辦理各類地理資料庫整體規畫及最基礎之調查與研究工作,並加強人員訓練,以奠定爾後推廣之基礎。同時應研訂「國土資訊系統實施方案」,作為爾後長期發展之依據。

二、成立經過

  1. 民國六十五年、六十六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單位提出發展構想。
  2. 民國七十年內政部研擬地政資料電子處理綱要計畫草案(區域性土地基本資訊系統構想,欲建立自然及人文資料庫,以圖形方式輸出作為規劃土地利用及經建決策之參考)。
  3. 民國七十四年內政部開始辦理基本地形圖數化工作,由於業務內容與GIS相近,應可謂國土資訊系統推動開端。
  4. 民國七十五年國建會建議發展國土資訊系統。
  5. 民國七十七年行政院經建會完成「建立國土資訊系統綱要計畫」 ( 草案 ) 報行政院,經行政院核示「本案核有需要原則同意,請經建會協調內政部成立工作小組推動」。
  6. 民國七十九年四月九日內政部邀集有關單位研商成立「國土資訊推動服務工作小組」宜,並於同月二十日正式成立「國土資訊系統推動小組」及九大資料庫分組等各級推動組織,正式開始推動工作。

 

  1. 自然環境基本資料庫分組
    本小組成員包括水文、水資源、水利、地質、礦產、氣象、農業、林業及營建等單位,由經濟部資訊中心擔任召集單位,其下設召集人一人,由經濟部資訊中心主任兼任,定期開會負責本小組資料庫之建置。
  2. 自然資源與生態資料庫分組
    本小組成員包括農、林、漁、牧、水保、遙測、航測等單位,由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擔任召集單位,其下設召集人一人由農委會林務局組長兼任,辦理資料庫整體規劃作業及建立林業資源相關數值資料庫。
  3. 環境品質資料庫分組
    本小組成員包括行政院主計處、農委會、勞委會、衛生署、交通部、經濟部、營建署、氣象局等單位,由行政院環保署監資處擔任召集單位,其下設召集人一人由環保署監資處處長兼任,目前已建立環境品質監測設施,隨時動態收集及更新環境品質資料庫。
  4. 社會經濟資料庫分組
    本小組成員包括新聞局、衛生署、農委會、內政部、營建署、財政部、教育部、經濟部及交通部等,由行政院主計處擔任召集,下設召集人一人由行政院主計處第三局局長兼任,副召集人二人分別由副局長及電子資料處理中心副主任兼任,目前已建立以行政區為基礎之社經統計資料庫,八十七年度全國戶口普查業務移撥行政院主計處辦理後,並推動利用台北巿及高雄市門牌位置資料庫及地理資訊技術發展公元二千年戶口普查系統。
  5. 交通網路資料庫分組
    本小組成員包括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內政部警政署及鐵路、公路、機場、捷運相關單位、直轄市建設、工務及交通等單位組成,由交通部管理資訊中心擔任召集單位,下設召集人一人由交通部管理資訊中心主任兼任,已完成資料庫整體規劃,並製作完成二萬五千分之一交通路網數值地圖對外供應。
  6. 土地基本資料庫分組
    本小組成員包括臺北巿政府地政處、高雄市政府地政處、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等單位組成,由內政部地政司擔任召集單位,下設召集人一人由地政司司長兼任,主要任務為訂定各種土地標準規範及建置地籍、地價、地用、測量等數值資料庫。
  7. . 區域及都市計畫資料庫分組
    本小組成員包括行政院經建會都住處、內政部地政司、臺北巿政府都發局、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等單位組成,由營建署綜合計畫組組長兼任,副召集人一人由營建署都市計畫組科長兼任,已完成資料庫整體規劃,並製作完成北部、中部、南部、金門及澎湖等地區之區域計畫資料數值檔,及台灣省訂都市計畫區、臺北巿、台中市、高雄市等地區之部份都市計畫書圖數值檔。
  8. 公共管線資料庫分組
    本小組成員包括經濟部工業局、能委會、交通部路政司及相關電信、自來水、電力、瓦斯、石油、道路等主管單位組成,由營建署公共工程組擔任召集單位,下設召集人一人由營建署公共工程組組長兼任,已完成資料庫整體規劃,並協調台電、中華電信、中油、台北、台中、彰化、高雄等地區天然氣公司配合縣市工務主管單位推動管線資料庫建置工作。
  9. 基本地形圖資料庫分組
    本小組成員包括相關工務、地政單位及土木、測量、遙測等專家學者組成,由內政部地政司擔任召集單位,下設召集人一人由內政部地政司司長兼任,目前己訂定發佈「基本地形圖資料庫」相關標準,並製作全國之基本圖及二萬五千分之一經建版地形圖之數值化圖檔資料庫,全國五萬分之一數值地形圖、台中縣市、彰化縣等中部地區之數值基本圖、台北巿全市一千分之一地形圖之數值化圖檔、高雄市全市一千分之一地形圖之數值化圖檔、台中市全市一千分之一數值地形圖、台北縣部份地區的一千分之一數值地形圖。
  • 資料來源:國土資訊系統服務入口網站
  • 欲了解國土資訊系統之歷史以及業務介紹,請至國土資訊系統服務入口網站 http://ngis.moi.gov.tw